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而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因此,试用期员工也有医疗期。
如果劳动者因患者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工伤员工,工作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
合同到期了员工在医疗期的,应续延至医疗期结束。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并不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企业不能因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对于试用期员工,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是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即使员工处于医疗期,仍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医疗期间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法律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等。
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