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我分公司因经营决策问题和自己管理能力方面等原因,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停止企业经营,故申请注销分公司的营业登记。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
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根据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准备好注销登记的材料。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并加盖公章。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因此公司破产的,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公司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在破产清算结束后,就可以去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申请可以撤回。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是可以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若在注销之前签订,公司注销后合同有效,只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可能终止。公司现在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若在注销之后签订,因为主体资格不具备,合同是无效的。
公司注销的条件是: 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 4、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可申请注销。
如果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是公司没有履行义务,也没有进行清算就注销了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执行以下人员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注销后还可以重新再注册,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注销之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存在了,是不能恢复的。如果想要恢复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但公司名字注销后最少1年,最多3年的时间才可以重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