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有: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虚假诉讼进行认定: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个人;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认定虚假诉讼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入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
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
虚假诉讼罪,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行为人采取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是捏造事实并提起诉讼,而且虚假诉讼行为必须要实际妨害了司法秩序或者损害他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虚假诉讼的行为是指故意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以只要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都可以构成,行为模式很多种。 行动建议: 主注意分辨虚假诉讼罪和诬告陷害罪,后者是捏造事实提起刑事诉讼。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