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就是确立了婚姻关系。
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1994年2月1日后共同生活的就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共同生活,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认定为是事实婚姻关系:双方均无配偶;双方具有成立婚姻的目的;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双方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共同生活,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是事实婚姻关系:(1)双方均无配偶;(2)双方具有成立婚姻的目的;(3)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4)双方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就是确立了婚姻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相关法律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婚姻形成的时间对案件作出判决。
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生子的,孩子是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可以上户口,当事人携带社会抚养费缴费证明、身份证、出生证等材料,可以为子女上户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男女双方形成了被法律所保护的事实婚姻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判决。仅仅是同居关系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同居关系,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处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