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解散流程如下:(一)作出解散决定;(二)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四)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这样解散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亏本,公司股东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自行协商解散公司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
公司股东不能以公司亏损为由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可以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公司因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股东矛盾要解散公司,需召集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就公司解散事项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要解散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要解散公司,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