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看当事人是否存在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有关重要事项、提供虚假情况的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果对方的缔约过失行为造成了自己的信赖利益损失的,就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
1、缔约一方受有损失。2、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3、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该损失是由违反先合同义务引起的。
《合同法》第113 条对在合同责任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范围未作明确规定。
合同无效不是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无效与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同一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
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等。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包括固有利益赔偿和信赖利益的赔偿两个部分。(一)固有利益赔偿范围。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有什么不同
免费查看缔约过失责任范围
免费查看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免费查看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免费查看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多少
免费查看缔约过失责任主要类型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