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房屋买卖委托书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委托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房屋买卖代理委托书不需要公证。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个人委托书不需要公证,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需要公证。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1、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2、其次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等。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第一、委托公证事项可以到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第二、办理委托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大概有以下几项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