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1、如根据遗嘱继承房屋,可先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遗嘱、房产证等需要的材料。待审验通过后,如符合登记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首先继承人应按要求将公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然后连同公证所需材料一并交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会对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
办理房屋遗产的继承公证,继承人应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亲属关系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一、办理继承公证首先是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凭公证员出具的《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为:1、当事人需要前往不动产也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2、查询办理该公证的材料目录;3、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提出公证申请;4、公证机关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时,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应当先办理房屋评估,对房屋的价值做评定。然后所有的继承人去做继承公证,在遗产继承书上签字就算有效。然后进行房屋测量,然后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