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2022.01.20 婚姻家庭 159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201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丁嫣婚姻家事团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3654

    精选解答
  • 594768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一方不愿离婚怎么解决
    一方不愿离婚怎么解决
  •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愿离婚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愿离婚?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若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标准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离婚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进行调解;起诉离婚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或者是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和好了的,判决不准离婚。关于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离婚吗
    主动向院方提请离婚请求,此时但凡该夫妇真实情感的确已经达到无法修复的破碎程度,且经过调解也未能取得有效进展,那么,按照人民法院的判例,此种情况将被认定为法律承认的离婚条件之一,进而,在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双方才能成功办理离婚手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在一方拒绝离婚的情况下,若是能提供充足证据证实婚姻不合,法官仍可依法判决离婚。离婚案件中,若由一方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首先由法院展开调解工作,审核完毕后,如发现夫妻关系确实无法修复,则依法宣告离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一方不愿离婚怎么离婚
    你好,可以通过起诉离婚,请联系我。
  • 你好,一方不愿离婚的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需要写起诉状,写明各事项,递交到立案庭......,程序比较麻烦,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一方不愿离婚怎么起诉
    可以为您提供立案指导和整理立案材料服务
  • 一方坚持离婚,一方不愿离婚,可以申请离婚吗
    【法律意见】   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婚姻法》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不愿意离婚,但一方起诉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当庭陈述不同意离婚,或者拒绝出庭,除非是有非常严重的家庭暴力,否则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给双方一次机会,判决不准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6个月之后,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基本上就可以判决离婚了。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