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而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人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企业重组后,债务如何清偿、何时清偿应当由重组方案确定。法院裁定重整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总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怎么办,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如果公司申请破产,那么就会被要求成立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来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梳理以及债务的处置工作,公司的破产后债务处置的工作由债务处置小组来完成。在完成公司所有资产、债务等问题后,就会开始进入正式的资产处置工作,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处置,来完成资金的回款。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股权质权。债权人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拍卖、变卖股权的,应当符合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破产后公司债务由破产财产偿还。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院会裁定执行终结,执行程序纳入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可能有两种结局:1、不宣告破产的,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恢复执行。2、法院做出宣告破产的裁定的,裁定案件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