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不是要破产。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它与破产没有必然的联系。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到期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附有利息的债权从受理破产申请时起停止计息。利息是破产债权之一,重组期间可以确认利息。
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等。
在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的,按普通债权进行处理。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员工工资后,有剩余的,再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分配。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四、法院指定管理人。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破产重组程序应按以下流程进行:1、公司出现法定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的,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债务重组是指企业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对债务期限、偿还方式、债务转移或债权本息减免等达成识,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行为。
国企破产重组债务由重组后的企业承担。1、法律规定,企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但是企业在合并前与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对重组后企业债务的承担,可以允许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一般来说破产重整的债务,由企业承担,不会由股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