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1、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规定期限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3、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
租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导致承租人无法居住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若抵押登记在先,租赁合同签订在后,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若抵押登记在先,表示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租赁物存在抵押,承租人应当承担因实现抵押权而带来的风险。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不能就房屋拍卖、变卖主张任何权利,只能解除合同,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二、如果租赁在前,法院查封拍卖在后的,承租人可以不解除租赁合同,继续租住。因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使租赁房屋被拍卖,新的买受人也应当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直至期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在租赁合同订立早于抵押权设立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以不动产租赁权对抗法院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屋出租在前抵押在后的,拍卖出租的房屋是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如果是抵押在前出租在后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受让人。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抵押后租赁房屋被法院拍卖的话,如果是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但是如果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又将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抵押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后,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延期拍卖房屋。
我国法律规定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上限为20年,所以不可能存在永久租赁的情况。对于租赁期限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法院在房屋的租赁期限内拍卖房屋的,租赁抵押在前则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租赁抵押在后则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3、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国法律规定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上限为20年,所以不可能存在永久租赁的情况。对于租赁期限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