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中标后不能转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公司中标后不可以转包。转包将被处以下列处罚: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招标人定标的原则是基于对中标人资格及管理、履约能力的信任,以及对招标工程就履约人、价款、履约期限等等的一种合意,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效力,对当事双方共同产生约束力,因此中标人放弃中标将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后不可以转包,转包是违法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主要情形包括:另行订立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与非中标人订立合同;减少约定工程量或将分项工程交由他人完成。对于第一种情形,可以要求按中标文件确定的价款支付工程款;对于后三种情形。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包括赔偿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主要情形包括:另行订立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与非中标人订立合同;减少约定工程量或将分项工程交由他人完成。对于第一种情形,可以要求按中标文件确定的价款支付工程款;对于后三种情形。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包括赔偿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
招标后中标单位不签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法律规定,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招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中标后招标人不签订合同,应对招标人依法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招标人应当双倍退还投标保证金,赔偿投标人为准备订立、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