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标准:双方约定或员工自我确认。从法律角度看,如员工确认了工作目标、任务或要求,主张这些不合理就要举证证明;如员工没有确认,企业就要举证证明合理。以其他相同工种或岗位的大部分人员的完成情况来判断。
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法律流程:入职时员工签订了岗位职责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以及考核制度----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了考核,并留有员工确认的考核结果----若无法协商一致,直接向员工送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入职时,员工签署了合法有效且具体的录用条件;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合法的考核。没有以上两个前提,生搬硬套的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定承担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实践中常有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专门针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规定的一种情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首先要对劳动者调岗或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其1个月工资,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应当提供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工作业绩证明、考核结果相关凭证,及培训辅导证明,切记,该让员工知晓的事,一定要有员工的签字,让员工进行确认。没有签字的,可以进行签到确认等,如参加视频或线上培训的签到表等。
1、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不需要赔偿。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第一,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制定和公示程序合法;第二,劳动者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何为“严重”本身就可以写进规章制度里。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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