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疫情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不仅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而且应当视同职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应向职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员工在医学观察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复工隔离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资水平给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申请,要求公司给付工资的支付令。
被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包含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时所发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如果劳动者的奖金与个人或企业的业绩相关,则企业业绩不佳或停工、停产的情形下,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予发放奖金的,企业发放工资不包括相关奖金合理。
对于在疫情期间被隔离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被隔离观察期间的,单位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当然,如果职工的奖金与该职工或单位的业绩相关,则在单位业绩不佳或停工、停产的情形下,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不予发放奖金的,单位向职工发放工资不包括相关奖金是合理的。
劳动者被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支付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包含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时所发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劳动者奖金与个人或企业的业绩相关,则企业业绩不佳或停工、停产情形下,按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予发放奖金的,企业发放工资不包括相关奖金是合理的。
关于支付工资,在家办公或享受带薪假期的,应正常支付工资。其它情况的,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薪酬,签订调整薪酬协议;或协商待岗,签订待岗协议,支付待岗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