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如果要设立,可以通过发起设立,也可以通过募集设立。企业设立是需要出资人出资的,然后需要到工商局办理登记。那么,如果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可否请求返还出资款?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

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能请求返还出资款。企业不能成立时,对于出资人已缴纳的出资款,企业的发起人应当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不返还出资款的,出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能请求返还出资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隐名出资人,即在公司登记簿上未被记载为股东但实际上对公司进行了出资的个人或实体,其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权利往往较为复杂。隐名出资人是否能请求股东分红款,首先取决于其......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现今许多人都会考虑自己设立公司,而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当您已经出资通过正当渠道走流程准备设立公司时,可能会出现最后未成功的结果,那么其中已经出资款项应当如何返还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将带您看看如何解答以下这个问题。

出资人以公司股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出资人以公司股权出资的条件(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