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购股权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协议的生效与解除。违约责任的分配是怎么样的。
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
首先,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发生的回购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回购以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其次,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再次,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顾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最后,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首先,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发生的回购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回购以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其次,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再次,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顾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最后,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几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