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提出申请;2、法院接受材料后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法院决定受理后,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同时予以公告。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员工是不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员工通常无法直接申请公司破产,破产申请一般是由债务人(即公司本身)或债权人提出的,员工在公司中的角色主要是作为劳动者。然而,如果员工是公司的债权人,比如公司欠员工的工资、福利等未支付,那么员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即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国营企业破产的程序如下所示:1、当国营企业资不抵债又扭亏为盈无望时,债务人或者企业法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要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有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5、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为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合伙企业可以适用破产程序。《企业破产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企业可以适用破产程序,但新的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根据不同情况做出选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合伙人追债。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企业破产债务如何清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1、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清算程序是这样的:1、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