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债务和共益债务;2、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3、欠职工以外部分的社保费用、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清算程序: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企业破产债务如何清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按照以下步骤开展:(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结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进行清算的流程是:1、公司自行成立或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3、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4、清算完毕的,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如果公司资不抵债,那么可以考虑进行注销清算或者申请破产,大致的流程如下: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注销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等。
破产清算程序是这样的:1、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等。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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