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向债权人出质进行担保的,债权人就取得出质物的质押权,债权人就属于质权人,对质押物拥有一定的权利,那么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那么将已经质押的存单再出质是否可以取得质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将已经质押的存单再出质是否可
存单质押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担保形式。那么当存单出质人行使追偿权时,其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呢?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这个问题,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质押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而可以出资的标的包括动产和财产权利,设立押权时要签订质押合同,而有些财产的质押,还需要办理质押登记,那么民法典质权到期后要如何处置?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质人要将出质的标的交由质权人保管,债务人清偿债务后,质权人返还出质物。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