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是属于独立的法人组织,企业以其财产承担相应的民事债务,而企业如果经营不善,是有可能出现破产的,那么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由该企业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指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依法在全体债权人中按比例进行分配的特定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
当公司如果因为某种原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破产的时候。我们的企业法人是需要还债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及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
说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