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期间可以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清算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可为清算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权提起清算责任纠纷的原告比较明确,按照《〈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公司股东、公司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被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者应为其清算责任人。
清算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可为清算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权提起清算责任纠纷的原告比较明确,按照《〈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公司股东、公司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被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者应为其清算责任人。
清算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可为清算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权提起清算责任纠纷的原告比较明确,按照《〈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公司股东、公司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被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者应为其清算责任人。
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且破产企业清算组成立后,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在清算结束前并没有终止或消灭,甚至经人民法院或清算组同意其仍可继续进行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是说,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在其法人资格消灭前,其仍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清算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可为清算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权提起清算责任纠纷的原告比较明确,按照《〈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公司股东、公司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被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者应为其清算责任人。
公司清算期间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公司清算期间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从事诉讼活动,股东可以书面请求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