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去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去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2024.04.15 房产纠纷 189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分为两种方式:一为家庭承包方式,另一种为其他方式。 (1)家庭承包地的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能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发包方收回土地; (2)家庭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去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处理

    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3、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分为两种方式:一为家庭承包方式,另一种为其他方式。(1)家庭承包地的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能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发包方收回土地;(2)家庭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968人看过
  •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处理

    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的,则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

    刘辉律师 2019.08.29 266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2)调解;(3)仲裁;(4)诉讼。

    王汉杰律师 2021.01.19 1425人看过
  •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会丧失吗

    不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赵彪律师 2019.07.29 114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以如何处理

    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冯希律师 2021.07.07 948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王汉杰律师 2019.09.02 1994人看过
  •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彭琨律师 2020.05.08 98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赔偿

    1、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26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怎么终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终止,相关法律规定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196人看过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7205

    精选解答
  • 45486305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处理
    案情介绍:离婚时想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张-芳和李-旺于2024年10月21日登记结婚,2024年取得7。6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现因为性格不合问题,张-芳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旺离婚,并要求分割土地承包...
  •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纠纷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纠纷如何处理。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取得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何联系?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和关系,农户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土地承包对经营权是如何规定的
    许多朋友经常会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那就是土地承包对经营权是如何规定的。其实这个问题并没有那么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下面的文章,相信你就能够在其中找到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之时,夫妻双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视为共同财产,能否进行合理分割,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由夫妻二人共同创造、积累和管理的,那么在离婚的过程中,相关法律便会赋予他们对此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力。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