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侵犯的法益和客体主要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所以界限应当是以行为人是否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 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应当被认定为主要权利,因此即使未抢到财物但是给当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而抢劫罪不以实际抢到财务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要着手实施。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并且实施了非法占有或者意图非法占有的行为。(2)行为人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两种后果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未劫得财物不等于抢劫未遂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具备了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区别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志,应根据抢劫罪犯。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木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决水是指故意破坏堤防、大坝、防水、排水设施,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会处罚,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刑法第114条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刑法第115条处罚。
法律分析:1、抢劫罪的威胁是对被害人当面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可以是由威胁者当面对被害人发出,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邮、捎话等方式发出的。 2、抢劫罪一般是对被害人的人身、健康作出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更广,包括破坏被害人名誉等。 3、。
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有:1.侵犯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2.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中,行为人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抢劫罪中,行为人抢劫故意的主要内容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