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很多人对于抢劫罪当中的中止和未遂觉得是一个意思,其实并不是的,抢劫罪的中止与未遂在法律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定呢?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抢劫罪的中止与未遂

华律网小编【案情】 2007年11月,苏某为劫取钱财,事先在县城租赁一住房。同年12月4日,苏某伙同刘某等人,携带钢筋、木棍、匕首等作案工具,在某长途汽车站内外寻找抢劫目

抢劫罪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不但会对被害人造成伤害,还会影响社会安定,引起社会恐慌。但有时候,由于外界部分因素的影响,抢劫犯可能会中止其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那么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华律网小编进行了如下的整理,欢迎阅读。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此为转化型抢劫。转化型抢劫罪未遂如何认定?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

关于抢劫罪未遂的认定是哪些?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抢劫罪未遂的认定是哪些?既没有抢劫财物,也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视为抢劫罪未遂。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