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四)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等。
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不得有的行为:(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不得有以下行为:1、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的;2、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3、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进口设备未提前告知义务。
不得有下列行为:1、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2、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3、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等。
行为:1、燃气经营者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2、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3、未履行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4、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5、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