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才可以转让,购房合同不可以转让。但是转让是有条件的。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设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没有签订备案合同的可以改,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注意免责条款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设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期房预售合同可以转让。但有下列条件要求:一、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三、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四、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但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之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当然是需要的。预售合同不能办房产证,房产证办理需要正式的合同。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是: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更无法转让该房屋。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该房屋,就要与房东进行协商重新租赁房屋。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就必须在合同到期后搬离其所租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