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一)代理人能力审查。代理事务需要具备经营资格和专业资质的,需对代理人能力进行严格核实。
(二)委托事务、期限必须明确。因为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已被代理人的名义违反了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明确、详细的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确保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避免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同时保证受托人明确高效地完成委托事务。
如果因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同意或者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也应对委托代理期限作出具体约定(代理期限不宜过长),如果受托人因为自己的过失不能完成,则构成违约。
(三)报酬支付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报酬多少、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需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四)委托事项应当合法。如果委托事务被判定为不合法,则将直接导致
合同无效,并且委托人和代理人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五)转委托的约定。明确约定受托人如果想要转委托给其他人,必须经过委托人同意。一旦转委托,那么委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未经委托人同意则转委托,那么受托人需对第三人行为承担责任,但如果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话除外。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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