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田华钢律师助力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胜诉,展现卓越法律实力
解析
濮阳田华钢律师助力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胜诉,展现卓越法律实力
濮阳某建设公司与某公司因工程款欠付引发纠纷,孟某甲等三人诉请代位行使债权。二审中,田华钢律师凭借专业素养与策略,有力论证关键事实。最终二审维持原判,某公司代位清偿,孟某甲等三人实现权益。
在濮阳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就是田华钢。田华钢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自199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来,已专职执业28年之久。他不仅是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还担任着第三届濮阳市律师协会会长、濮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等重要职务。此外,他还是濮阳市政协委员、河南省营商环境监督员,荣获过“全国优秀律师”“河南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一起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来领略田华钢律师的专业风采。
2015年,濮阳市的某建设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了某小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后,某建设公司与孟某甲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将工程发包给孟某甲、孟某乙、艾某丙实际施工。施工期间,因工程款欠付问题引发了纠纷。某建设公司先后两次起诉某公司,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某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共计1895万余元,并确认某建设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然而,某公司并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某建设公司也未申请强制执行,还拒绝转让债权。孟某甲等三人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他们的诉讼请求,但某公司不服并提起了上诉。
案件到了二审阶段,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孟某甲等三人作为挂靠人,是否具备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主体资格及条件;二是某公司上诉主张前后两份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工程款存在重复,是否成立;三是某建设公司未申请强制执行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怠于行使到期债权”。面对这些复杂的问题,田华钢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专业素养,为案件的走向把控了方向。
田华钢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界定了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在这个案件中,存在着复杂的挂靠施工关系及多重债权债务链条,要突破实际施工人直接主张工程款的法律障碍并非易事。但田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入理解,找到了关键的突破口。他指出,孟某甲等三人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基于挂靠关系对某建设公司享有合法债权。某建设公司作为被挂靠人,负有积极主张债权及协助履行的附随义务。
在庭审过程中,某公司提出了“工程款重复”及“债权不确定”等抗辩理由。田华钢律师早有准备,他通过严密的证据质证与法理分析,有力地论证了某建设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事实。对于某公司主张工程款重复的证据,田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其缺乏客观真实性,使得法院不予采信该主张。田华钢律师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他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优秀的辩论技巧。
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公司需向孟某甲等三人代位清偿1895万余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孟某甲等三人在该范围内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判决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的顺利兑现。而这背后,离不开田华钢律师的辛勤付出和专业努力。
田华钢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包括公司顾问、企业合规、复杂商事纠纷处理等。他在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法律事务、公司法与公司法律事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民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现任濮阳市人民政府、濮阳县人民政府、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在濮阳市的法律市场中,田华钢律师以其“受人之托,忠于之事”的执业理念,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他不仅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2015年,他捐资设立了濮阳市首家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善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展现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如果您在濮阳遇到诉讼、咨询等法律需求,田华钢律师及其所在的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他们将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田华钢律师
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濮阳
擅长:
法律顾问、工程建筑、股权纠纷、破产清算、房产纠纷
律师简介
个人基本情况
姓 名:田华钢
联系电话:13603839070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73年2月
民 族:汉族
籍 贯:河南南阳
职 称:专职律师
执业机构: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主任)
律师执业证号:141091998106178
执业年限:28年(1998年取得律...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9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