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航律师专注
刑事辩护,经验丰富、注重细节、策略灵活。2023年3月起,被告人周某某参与“套代购”走私活动,海关计核其偷逃税额达追诉标准。肖航律师围绕税额计算争议抗辩,强调周某某初犯偶犯情节,促其主动预缴
罚金,并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辩护。最终
法院判周某某
缓刑,肖律师的辩护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肖航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办案注重细节、策略灵活,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在周某某“套代购”走私案中,他经验丰富,围绕税额计算争议展开抗辩,强调初犯偶犯情节,让当事人主动预缴罚金,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处周某某缓刑。肖航律师的辩护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有效参考。
广州肖航律师:巧破税额争议,助“套代购”走私案当事人获缓刑
案件背景
2023年3月起,被告人周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参与
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活动。他通过社交平台招募有离岛免税购物资质的“人头”,采用两种模式套购免税商品:一是与“人头”约定去线下免税店,周某某直接付款或转账给“人头”支付;二是安排“人头”通过免税店线上APP下单,“人头”离岛提货后邮寄给周某某,周某某再通过线上渠道二次销售获利。案发后,海关计核部门认定周某某涉案偷逃应缴税额达刑事追诉标准,
公诉机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其提起公诉。虽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也提出量刑建议,但因“套代购”特殊模式,税额计算存在争议,周某某面临实刑风险。
辩护策略与要点
精准击破税额计算争议
税额计算是此类案件定罪量刑的关键,肖航律师围绕计核报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展开抗辩。他逐一核实涉案免税商品购买记录、“人头”身份信息及与周某某的关联凭证,发现部分“人头”自行购物混入涉案包裹,这部分货物与走私无关,应从计税基数中剔除;针对海关计核部门采用的“同类货物正常成交价格”,肖航律师提交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调研数据,指出部分商品计核价格高于实际销售均价,且未扣除合理成本,导致偷逃税额虚高;还通过周某某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印证实际支付货款金额与计核报告计税依据有差异,证明税额计算不准确。
强调初犯偶犯情节
肖航律师指出,周某某此前无违法犯罪前科,是初犯、偶犯。他涉足“套代购”走私是因对法律规定不了解,并非蓄意对抗国家税收监管,主观恶性比职业走私团伙低。而且其涉案时间短,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化走私模式,销售范围局限于个人社交圈,社会危害性有限,具备
教育挽救条件。
主动预缴罚金
为体现悔罪诚意,肖航律师积极与周某某及家属沟通,促使其在案件审理阶段主动预缴足额罚金。律师在庭审中强调,这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反思,更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体现,符合
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请求法院量刑时重点考量。
依托认罪认罚从宽
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指控
罪名无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肖航律师以此为支撑,结合税额争议抗辩,主张周某某有法定从宽情节,无再犯风险,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推动法院采纳宽缓量刑建议。
法院认定与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监管,通过“套代购”方式走私免税商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但肖航律师提出的税额计算争议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相关不应计入计税范围的货物应剔除。同时,周某某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无再犯风险,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某
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相应罚金,涉案扣押物品依法没收。
肖航律师的专业思考
肖航律师表示,“套代购”走私案件核心辩护难点在于税额计算的精准性与关联性认定。“人头”购物行为与被告人走私行为的关联性、计核价格的合理性是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通过逐笔核实交易记录、质疑计核标准、固定资金流向,成功剔除不应计入的涉案金额,为缓刑适用奠定了核心基础。对于初犯涉“套代购”走私的当事人,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积极配合调查都是重要的从宽情节,法院更倾向对主观恶性小、有悔罪表现的当事人适用缓刑,这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符合司法导向。
本案中,肖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刻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彰显了刑事辩护的价值,也为同类案件辩护提供了参考。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