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航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现执业于
北京市盈科(
广州)
律师事务所。他专注
刑事辩护及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长达10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百余件,凭借专业能力赢得业界与客户的双重认可。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经办的一起
故意伤害案。
案件回顾:冲突引发伤害,嫌疑人面临指控
2025年除夕夜,本应是阖家团圆的欢乐时刻,却因被害人小王(化名)的一系列不当行为,打破了CC一家的宁静。小王(化名)
醉酒后三次闯入CC亲属DD家中辱骂他人,第三次离开时还用力摔门,这一系列举动无疑是在挑衅。随后,小王(化名)先拳击DD额头,又将年迈残疾的CC父亲EE推倒在地。CC为了保护父亲,先后将小王(化名)推倒、抱摔,导致小王(化名)受伤,经鉴定为一处轻伤一级、两处轻伤二级,同时构成十级伤残。案发后,CC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还超额赔偿被害人损失21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辩护策略:多管齐下,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深挖被害人过错,奠定出罪基础
肖航律师深知,要为CC争取有利结果,就必须深挖被害人的重大过错。他以DD、FF等
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为核心证据,完整还原了小王(化名)的过错链条。特别是强调了EE年迈体弱且身体残疾,被推倒后当场昏迷并紧急送医,这充分证明了CC的行为是为了保护亲属免受持续侵害,是一种制止行为,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的蓄意,仅仅是情急之下的防卫性反应,其主观恶性显著低于一般的故意伤害案。
叠加法定从宽情节,强化从轻依据
肖航律师精准地叠加了法定从宽情节。一方面,他论证了CC
自首的完整性。CC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没有任何拖延或抗拒,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案件经过,完全符合《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构成要件,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另一方面,突出了CC认罪认罚的自愿性。CC自始至终认罪态度良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明确接受法律评价,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依法从宽处理。这双重法定情节的叠加,为从轻处罚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梳理酌定从轻情节,夯实不起诉根基
除了法定从宽情节,肖航律师还全面梳理了酌定从轻情节。CC主动向被害人超额赔偿21万元,覆盖了医疗费、伤残
赔偿金等全部损失,被害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及收条,这彻底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同时,CC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任职于正规企业,日常表现良好,人身危险性极低,再犯可能性极小。这些情节都为不起诉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紧扣司法政策论证,推动检察裁量
结合本案“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过错主导、行为人救父心切”的特殊背景,肖航律师援引“少捕慎诉”刑事政策及宽严相济立法精神,在
法律意见书中明确主张:CC的行为虽触犯刑法,但情节轻微,且已通过自首、赔偿、谅解等方式弥补了过错,无需判处刑罚。通过“事实梳理+证据支撑+法律援引+政策衔接”的全链条论证,成功推动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案件结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正义得以伸张
最终,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肖航律师专业的辩护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在这起案件中,肖航律师通过深入挖掘案件事实,精准运用法律和政策,为CC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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