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个人转让
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税率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
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285号)
1. 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2. 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
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 法律依据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 因此,个人平价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转让收入。
报告编号:NO.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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