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开发票,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分公司可以实现财务独立。分公司在成立时,总公司要形成一个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是否独立核算,如果是独立核算,就要完成独立;如果是非独立核算,就没有独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财务上可以独立核算,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或者应当。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开分公司流程如下:一、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书》。二、核名通过后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只有总公司才能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流程:1、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分公司设立时,申请人应为公司。2、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3、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受理并予以核准;缺失材料的当场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4、登记机关作出决定10内颁发营业执照。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只有公司才能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兼并收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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