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区别有五个方面。直接目的不同。尽管预防破产为二者所共同的终极目的,但在直接目的上二者显有区别。破产和解是通过债权债务关系的在调整来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于不坠,从而实现预防破产的目的,具有消极性和外在性的特点。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债权人包括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个利害关系人等均参与重整程序的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
概念不同。破产保护,指对已经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企业的法律程序。破产重整,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不是。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1、借款合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类别,合同中的条款相对规范、具体,例如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等内容;2、借据较为简易,相对没有合同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全面、具体。
1、公司企业面临重大财务危机,陷入生存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况,是二者的共同前提。2、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引入战略第三方,公司企业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措施,来挽救困境中的企业,以使企业获得新生。
社区工作个人表现
免费查看现金借条跟欠条的区别
免费查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和预案区别
免费查看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免费查看债权人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
免费查看商标续展与重新申请的区别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