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破产债权如何确定

破产债权如何确定

2023.12.22 公司法 1459人浏览举报
解析
破产债权如何确定: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参加破产债权的受偿。这其中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清偿的债券,附条件的债权以及附期限的债权等。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为保证,也不论该债权发生的原因,均应列为破产债权。对于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受偿的债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受优先清偿。但是如果该债权因种种原因未能优先受偿,那么对在该债权无异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视为破产债权。对于附条件的债权,是指债权的生效或消灭依赖于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从而确定其效力的债权。附条件的债权分为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和附解除条件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不论债权附有何种条件,在破产宣告时,除非解除条件成就,债权都已经成立的债权,应当时为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破产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九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公司破产债权如何确定

    债权人申报之债权需经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债权审查的判断原则是,凡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债权,均应在审查确认之列。

    张福昊律师 2019.08.02 1436人看过
  • 破产债权数额要如何确定的

    破产债权的认定即包括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使没有到期,即使附了条件,即使不是确定价值的债权,也都是破产债权。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261人看过
  • 破产债权数额要如何确定

    破产债权的认定即包括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使没有到期,即使附了条件,即使不是确定价值的债权,也都是破产债权。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张福昊律师 2023.10.10 279人看过
  • 担保债权是破产债权吗

    担保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债权:(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王衍祥律师 2023.10.08 337人看过
  • 什么债权不是破产债权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职工向企业的投资、政府无偿拨付给债务人的资金不属于破产债权。

    张福昊律师 2024.04.15 209人看过
  • 有抵押的债权是破产债权吗

    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同于别除权,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是别除权。别除权突破了破产法上债权集体受偿原则,其实质是一种个别清偿,所以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罗泽宏律师 2022.12.27 283人看过
  • 破产债权与普通债权不同

    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的履行是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的。而破产债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要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

    罗泽宏律师 2022.11.26 331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债权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陈林律师 2019.08.15 5240人看过
  • 破产债权本质

    性质是债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

    魏天贵律师 2022.12.16 250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0203

    精选解答
  • 6068599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破产担保债权如何确定
    破产担保债权如何确定?破产担保债权确定要遵循规定和程序,包括审查担保合同有效性及条款,确定主债权数额与性质,核查担保物权登记情况,债权人在期限内申报并提交材料,管理人审查,有异议可诉讼,优先受偿以担保财产价值为限。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破产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
    破产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破产债权范围确定是复杂法律问题,需明确核心要素。破产债权指破产程序开始前对破产企业享有的合法债权,要考虑成立时间(程序开始前)、性质(合法民事债权)、金额确定性等因素,以保障破产程序公正公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破产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
    破产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破产债权范围包括无财产担保债权(如普通合同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未足额清偿部分、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附条件附期限债权、其他合法债权(侵权、票据等产生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破产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
    破产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开始前成立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其范围包括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等,特定情况债权也可能被认定,行政罚款等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破产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
    破产债权范围确定要依据法律和具体案件情况。常见的破产债权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前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但未受清偿部分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确定时要严格依规,保障权益和程序推进。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