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在破产程序中,要保障债权人利益得以实现就要保证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性,任何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的行为都需要纠正,即便是些许债务人财产的减少也应当如数追回。为防止债务人

就追回权的适用范围,各国大致有两种立法例,一为列举主义;二为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相结合的立法例。我国系采列举主义立法例,其范围包括: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隐匿是指将企业财产或债权隐瞒不报或者隐藏起来甚至假装转让他人而不向破产清

破产6个月追回权如何抗衡?破产6个月追回权保护债权人利益,债务人或相关方想抗衡需深入理解法律规定,收集论证证据,获取专业法律意见,综合多方面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破产程序中的追回权是什么?破产程序中的追回权是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前一定期间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采取的恢复财产原状措施,目的是维护破产财产完整性,行使主体是管理人,追回财产归入破产财产,是重要制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那么,破产管理人对哪些财产享有追回权?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破产管理人对哪些财产享有追回权管理人享有以下财产追回权:(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