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区别?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区别?在分析各种情况时,我们可以发现企业自行提出的破产申请属于自身破产的范畴,其被申请人便是该破产申请中的企业本身。如果债权方或公司股东主动发起的破产申请中,被申请人就盖是希望申请破产的那家企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华律网小编破产申请人有四类人:第一,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还可以申请和解或者重整)。

华律网小编新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一般情况下,重整申请为债务人或者其债权人,该申请无前置程序

破产申请人的债权怎么分配?破产申请人的债权分配规则: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法定顺序,依次为职工债权、社保及欠缴税款、普通债权。同一顺序原则按比例分配,有担保权债权优先。管理人审核,申请人及时申报参与保障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被申请人破产了怎么执行?被申请人破产时执行程序特殊,会暂时中止等待破产结果。执行与破产法院要密切沟通协调,债权人要积极参与破产程序,这是个复杂过程需各方努力保护债权人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