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不算是债权消灭。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
不是。清算不是破产,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企业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破产的话,必须清算。
公司破产了债权不会消灭。公司在清算完毕后,应按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即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债权清算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承担的债权在一定时间进行的清算管理事务活动。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清算管理主要涉及金钱债权及智力成果方面。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产规定的,法院会裁定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宣告。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破产清算不是债权的消灭。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注销登记即可消除债权。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注销后债权也将被消灭。
破产清算不是债权的消灭。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注销登记即可消除债权。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注销后债权也将被消灭。
破产清算债权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的: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劳动债权。(三)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