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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债权问题?

2024.04.15 公司法 991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2、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破产清算的注意事项有:
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
二、对破产财产的确认。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
三、对破产债权的确认。
四、注意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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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清算债权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的: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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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清算债权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的: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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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劳动债权。(三)破产人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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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泽宏律师 2022.12.11 341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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