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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别除权的适用范围

2021.09.23 公司法 1193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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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别除权的适用范围:我国现行破产法未对别除权的设定范围做出明确界定,只是规定权人行使别除权依据的基础权利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据此推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范围就是别除权的设定范围。我国的担保债权主要有保证、抵押、定金留置权四种,在这四种担保形式中,只有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适用有关别除权的规定,根本原因在于这种担保没有明确对应的财产,故债权人的担保债权无法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的说明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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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的法律适用范围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涵盖我国境内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不区分开放性程度、不区分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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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涵盖我国境内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不区分开放性程度、不区分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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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昊律师 2022.02.21 686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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