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温州乐清的法律界,黄达民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在执业前,他在公安、
法院系统工作了四年,这让他对司法实务运行逻辑、证据审查标准及裁判思维有深刻理解。如今他是
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纠纷。下面来看看他代理的一起企业名誉权保护案。
案件背景:企业名誉遭网络诋毁
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因业务外包,
临时工因劳务费纠纷,在企业大楼旁公共道路搭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
讨薪,并将现场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视频定位设置在企业位置,配文指向企业,引发网络关注。企业认为该行为恶意诋毁声誉,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删除
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案件难点:多重挑战待破解
此案件作为企业名誉权纠纷,面临诸多挑战。临时工主张其讨薪行为合法,内容未捏造事实,主观无侵权恶意;网络传播的影响范围和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精确量化;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
劳动关系,欠薪主体为案外人,可能主张企业存在管理过错;企业主张的
律师费尚未实际支付,经济损失难以确定。
代理思路:多策略精准应对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切断企业与临时工之间的责任牵连,明确企业并非付款义务主体。其次,系统固定侵权证据,通过
公证保全临时工发布的微信朋友圈、抖音视频内容及传播数据,固定现场维权行为的影像资料,统计视频浏览量、点赞数等传播数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再者,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指出临时工的行为违法,存在主观过错,造成企业社会评价降低,且行为与名誉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驳斥其“正当维权”抗辩。最后,合理主张赔偿范围,将律师费作为维权合理支出主张,综合考虑侵权情节、传播范围、持续时间,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裁判结果:正义得以伸张
浙江省
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临时工删除侵权内容,在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向企业赔礼道歉,赔偿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临时工负担。法院认定临时工的行为使公众对企业作出不良猜测,降低了企业社会评价,侵犯了企业名誉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价值:多方面提供借鉴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企业名誉权网络侵权纠纷,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明确了劳动者讨薪应通过合法途径,过激方式并网络传播超出合理维权范围,即使存在真实欠薪事实,也不能侵害第三方企业名誉权;认定将视频定位设置为企业位置、使用企业名称缩写构成名誉侵权,对类似网络侵权行为有警示作用;提示企业在业务外包中应加强对承包方用工管理的监督,明确自身责任边界;法院设置的“替代执行”条款,为名誉权案件判决执行提供了可操作方案。
黄达民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名誉权,为企业挽回了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在法律的道路上,他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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