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参保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服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水平受国家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目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生育保险金的作用: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
生育津贴的作用: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生育自由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作用具体如下: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二、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三、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如果怀孕的妻子并没有参加工作,也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老公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妻子所有的医疗费用,这个医疗费用包括妻子生孩子,或者流产时的所有费用。
视情况而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的基本作用具体如下:一、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