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了六种具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即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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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了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的因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结合《反垄断法》的规定,对该条所列的每一项因素都作了细化规定。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

答: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首先要认定经营者是否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经营者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不属于《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市场支配地位的调整范畴。《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了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的因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结合《反垄断法》的规定,对该条所列的每一项因素都作了细化规定。1、该经营者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