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哪些人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哪些人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12.22 公司法 147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风险提示: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在我国虽然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人不能够担任商业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法律规定的情形本身就已经说明了该人员存在着违反法律或者信用不足的问题, 而如果需要聘用类似情形人员的,建议可以联系律师,欢迎您向我们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1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者等等。

    张福昊律师 2022.03.01 1206人看过
  • 哪些人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的人员:1、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2、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张福昊律师 2021.12.28 1005人看过
  • 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的人员:1、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2、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管理人员;3、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等。

    张福昊律师 2021.12.28 142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

    2020.08.15 1786人看过
  • 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者。

    张福昊律师 2019.10.22 995人看过
  • 在非上市公司中,哪些人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般限制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张福昊律师 2022.01.23 1595人看过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王林超律师 2020.05.18 1162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

    张福昊律师 2018.11.16 1225人看过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什么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2020.08.15 1217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09458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在现代社会因为人口的增加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复杂程度其管理都已经远远的超乎个人能力范围,所以在许多领域特别是商业领域都会聘用专门的专业人才来进行管理, 而对于商业领域而言对于管理人员的资格是有着要求的,那么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哪些?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那么,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什么行为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什么行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华律网小编张律师解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