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由破产清算小组进行的,目的是偿还公司经营期间欠下的债务,那么哪些情形不构成破产个别清偿?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所以,属于企业法人的集团公司,出现破产情形,都可以申请破产。

驳回破产申请的情形有哪些?驳回破产申请的情形有:申请人不具备资格,如非法定申请人且不符规定;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法定形式;法院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像恶意串通或不符当地受理规定等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破产申请受理后不一定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在重整期按计划执行、经营和财务改善,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或在破产宣告前第三人提供担保、清偿债务,债务人自行偿债,都可避免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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