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哪些情形农村宅基地要回收

哪些情形农村宅基地要回收

2021.09.17 房产纠纷 150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比如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该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

另外,如果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要再重新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申请了一定要快点建房子!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情形有: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政策规定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盖房是不允许的,一旦被发现不但不确权,而且还要收回。户口迁出农村、在城市生活居住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口迁出农村、不在农村生活等等。

    王汉杰律师 2019.08.05 34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不少农村宅基地都成了政府的征用土地。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此时也成为了大家所关心的问题。下文是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9.08.21 98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农村房产可以继承过户,但宅基地本身是不能继承的,能继承的只有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4.交税。

    王汉杰律师 2021.03.13 137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如下: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李荣梅律师 2023.08.10 20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如何买卖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土地,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的。只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通过行政审批后,申请人才能依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唐海燕律师 2021.02.06 143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的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如下: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李荣梅律师 2023.08.14 20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如何继承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王汉杰律师 2018.12.27 3451人看过
  • 如何买卖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如果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唐海燕律师 2021.02.06 2481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李荣梅律师 2022.06.07 784人看过

徐煜翔

浙江时空(台州)律师事务所

徐煜翔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12

    精选解答
  • 43606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农村宅基地是怎样回收的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是怎样回收的?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 农村宅基地回收了解
    宅基地是一个农民最关心的话题,可聊起来又很让人头疼,因为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经济利益,近年来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大多数农民都误认为宅基地所有权归个人,并不清楚其实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为了更好的管护农村宅基地,今年又有新政策出台,你家的宅基地将会发生哪些变化
  • 回收农村宅基地要多少钱
    1、茅草屋2000元/平米;2、砖房2600元/平米;3、平房3000元/平米;4、楼房(二层及以上)3500元/平米。房屋补偿是针对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的补偿,参照市场价,并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什么情况下农村房屋宅基地将被回收
    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宅地基和房屋进行了确权,也有了产权证书。农民朋友私底下纷纷议论是不是农村房屋确权之后就是永久性的了,可以留给下一代。今天就农村房屋确权后是永久性的吗这个话题进行解说,告诉农民朋友,什么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将会被收回。农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什么情况下农村房屋宅基地将被回收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农村土地怎么回收
    在我们国家农村的发展速度是比较慢的,城镇的发展速度是比较快的,所以国家正在努力建设农村,那么农村的土地是否要进行回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