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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2019.01.22 房产纠纷 1557人浏览举报
解析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调动工作,接收单位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配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报告编号:NO.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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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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