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东在几种常见情形下可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使用房屋致损、擅自转租、拖欠租金催告后仍不付、租期届满房东异议、不可抗力使房屋毁损灭失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房东在几种常见情形下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承租人使用房屋致损、擅自转租、拖欠租金催告后仍不付、租赁期满或遇法定约定解除情形、承租人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房东在几种常见情形下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承租人使用不当致房屋受损、未经同意转租、无正当理由不付或迟付租金经催告仍不付、租期届满协商不成续租、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无法履行等。

房东在几种常见情形下可要求解除合同,包括承租人不当使用致房屋受损、擅自转租、无正当理由不付或迟付租金经催告仍不付、租期届满房东有异议、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东在几种常见情形下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未按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致房屋受损;未经同意转租;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经催告仍不付;租期届满房东有异议;因不可抗力等符合法定解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