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需要的资料:设立登记申请书;设立大会纪要;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出资清单;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需要的文件:1、清算组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4、营业执照;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内容如下:名称和住所;业务范围;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成员出资的转让、继承、担保;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章程修改程序;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需要下列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4、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产业政策倾斜: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由于竞争实力较弱,应当给予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通过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其他的重大事项。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