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全部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均应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参保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本单位招聘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
应在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应在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建筑施工类企业应从施工总造价中提取费用缴费,受雇佣的农民工工资应为用人单位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8%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1%的费率缴纳,也就是说按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8%的比率缴纳费用。
准好要求的材料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取得相应工伤保险金额。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费用结算,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